主管单位: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黑龙江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公司
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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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1-05-26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

  历史建筑,是指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且尚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历史文化街区,是指保留有一定数量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以及传统胡同、历史街巷等历史环境要素,能够较完整、真实地体现历史格局和传统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