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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民俗文化特点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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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2-01-05 

“民俗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在特定的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布和演变,为民众生活服务。”[]“一个民族的风俗是该民族在长期社会生活中形成的,是该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的外在表现形式之一,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学术界对民族文化的研究越来越广泛。尤其是对少数民族民俗的研究,可谓方兴未艾,对回族民俗的研究亦是如此。

一、背景

在我国56个民族中,回族是分布最广的一个少数民族。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分布。从总体上看,主要表现为“大分散,小聚居”的格局,在乡自成村落,在城镇自成街道,有大小不等的聚集区。关于回族的形成,根据现有史料,可追溯到唐代。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商人陆续由海上香料之路和陆上丝绸之路来华经商、传教、学习。在广州、泉州、杭州、扬州及长安等城市定居。他们当中的部分人留了下来,娶妻生子,繁衍生息,世代居住在中国。13世纪初叶,蒙古军队西征期间,一批批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各族人以及波斯人、阿拉伯人不断被签发到中国来。他们主要以驻军屯牧的形式,以工匠、商人、学者、官吏、掌教等不同的身份散布在全国各地,成为形成回族的主体人群。

在回族形成的过程中,许多民俗也随之产生。这些民俗中,一些为各民族共有一些又为回族独有。由于回族普遍信仰伊斯兰教,故伊斯兰文化对回族的影响根深蒂固。一些习俗与伊斯兰文化相融合,形成了具有伊斯兰文化风格的民俗文化。另外,由于分布区域不同,回族文化还受到汉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颇具地方特色。“这些民俗文化不仅是回族内在审美意识和文化心理、生活状态、社会风尚、礼仪规范、宗教信仰、生活情趣的真实反映,也代表着深刻的民族文化思想内涵,是回族不断繁衍生息、发展壮大的历史写照。”[]

二、回族民俗的特点

(一)回族民俗具有宗教性。所谓宗教性,是指回族受伊斯兰教的影响而形成的习俗。回族是全民族信仰伊斯兰教的十个少数民族之一,伊斯兰教对回族的影响可谓很深。根据回族的族源及其形成历史,不难发现,无论何时,回族都与伊斯兰教是分不开的。也正是如此,回族文化具有鲜明的伊斯兰教特色,而这一特色又通过回族的民俗表现出来。回族民俗的宗教性表现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婚姻家庭、生儿育女、饮食卫生、丧葬殡礼、节日庆典、建筑民居等。伊斯兰教在传入中国初期便有清真寺出现。“唐后天授中(690-691),阿拉伯人之来华而客居于广州、泉州、杭州诸港者以数万计,建怀圣寺于广州以为会堂。”[]由此时起至元末这一时期的清真寺建筑多用砖石砌筑,其平面布局,外观造型和细部处理,基本上是阿伯式样。到了清代发展到鼎盛时期,形成了中国内地回族特有的清真寺及拱北,是与新疆维吾尔族及其他民族的礼拜寺和麻扎等伊斯兰建筑体系迥然不同的两种型制。清代回族清真寺,其总体布局多为四合院式,大殿及主要配殿都是大木起脊式建筑,用斗拱。屋顶多为勾连搭,带前卷棚及后窑殿的式样。平面类型有矩形、十字形,凸字形,工字型等。[]表现了回族民俗的宗教性。再如回族的丧葬殡礼,根据伊斯兰教教规,回族的丧礼具有一套完整的礼仪。回族实行土葬,提倡速葬、薄葬。从病危到入土,都严格按照伊斯兰教的规定进行。人死亡后,家属立即请阿訇诵念古兰经,然后净身、穿卡凡,并于亡人额头、鼻梁、膝盖、脚、手等处撒放冰片等香料,由阿訇率众亲友举行殡礼。举行殡礼时,阿訇一边诵念《古兰经》,一边循环传递“赎罪经”(指《古兰经》),并站“者那则”(指殡礼),礼毕,遗体用“塔布”(指棺材)抬至墓地埋葬。“埋体”(指亡人的尸体)仰卧在洞里,头朝北,脚朝南,面部侧向西方。安葬时由阿訇诵念《古兰经》,最后用石板或木板封好洞口,填上墓坑,地面用土筑成长方鱼脊形墓堆,至此,葬礼结束。[]

(二)回族民俗具有民族性。所谓民族性,是指由于共同的生产劳动、社会生活使回族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心理状态和民族意识。是代表回族的标志。这一标志“就在于那特殊的,只属于它所有的思想方式和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