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百行,妇人一志,男有重婚之义,女无再醮之文”[10]p16。唐及唐以前礼教总体上说,尚处于理论上逐步完善阶段。作为一种道德理论,尚未像宋以后理学兴起之后那样强调其社会实践,也即变为人们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自汉至唐,礼教虽已出现,且随社会发展呈现出不断强化趋势,然而它对人们尤其是广大妇女的社会约束力,远不及同一时期统治阶级政令来得那样迅速而有效。
总而言之,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其相夫教子,治家理财的能力,以及明礼修德,服务于宗法家庭的实际能力。由于唐代开明的政治制度,开放的社会风气,随着文化的多元化发展,逐渐提高了广大社会上平民女子的审美程度,审美教育的取向由前期的以“德”为美向中期的以“德”、“色”、“艺”并重过渡。
3.母范与修养教育
唐朝人认识到女子的修养对家族后代有重要作用,理想的女性必须是聪颖的。如元稹因为母亲对他早期教育的缘故,“元稹八岁丧父,其母郑夫人,贤明妇人也,家贫,为稹自授书,教之书学”,元稹“十五两经擢第”。母亲的修养对一个家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要求女性以自己的言行为示范,《女孝经》要求女性对儿女要“和之以恩爱,示之以严毅,动而合礼,言必有经”。平时女性的言行举止也要符合礼的规范,反对女子说三道四,辱贱门风。作为母亲,教育孩子,要男女有别的对待,男孩应该学习诗书礼仪,吟诗作赋,女子应该尽量少出门,教育女孩要贤良淑德,这样出嫁以后才能孝顺公婆。
三、突破下的回归:女子的地位
唐朝相比于其他的封建王朝,是一个相对开明和开放的时代,这主要是礼教并没有形成束缚人的牢笼,也得益于唐朝的相互交融的文化,形成一个奔放鲜活的氛围。然而开放是相对的,正如女子的地位只是有了相对的高度,但教育的内容也是对传统儒家礼教的继承,突破的层次是有限的。随着政府对礼教妇道的大力提倡和社会性别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女性生活日益礼仪化,唐代后期这一趋势尤为明显。唐朝的女子教育发展到了封建时代的鼎盛时期,唐代妇女的家庭和社会地位得到提高,妇女受教育促进了妇女素质的整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