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需要人的创新思维,对文化进行创新改造,对产业发展做出创新规划。非遗需要人传承手工和精神技艺。即便现在科技再发达,那些灵活多变的传统文化技艺也不都是人工智能所能取代的。科技能作为一个记录文明的工具,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影像文字的形式记录保存下来。但这样保存下来的非遗是不具传承意义的。
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非遗传承保护过程中,人的存在是根本,其次才是创造新的文化。脱离了人而存在的非遗和创意产业都将是没有灵魂的躯壳。在非遗的传承中,更需要注重传承人的重要性。传承人作为文化持有者,是传统技艺和文化得以延续的关键人物,也是非遗持续生命力的创意保障。
(二)文化创意产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矛盾性
1. 实践中属性不同
文化创意产业服务于经济发展,它的商业属性决定其重点是经济创收。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统计中,文化创意产业是以产值的多少来定位的。人们习惯称文化创意产业是低消耗、高附加值产业,这其实强调的是文化创意产业在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创作后取得的经济效益,而忽略了文化本身最基础的文化意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最终目的虽然是宣传文化,输出文化,但在实践中,文化产业需要生存发展,就必须先以获得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
而文化属性决定了非遗保护工作的重点是保护其文化意义,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和非遗传承的融合都是在保护好非遗的基础上进行,在此基础上才来讨论所能为当代社会创造的经济效益。
2.发展指向不同
文化创意产业面对的是投向市场的文化生产,市场需求才是文化创意产业生产的发展指向。源于外部的市场需求对文化创意产业做出的市场指向,外在地影响文化创意产业的生存发展。而非遗是一种艺术,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它的生产实践就是基于自身的文化诉求和文化逻辑进行即时生产,即时消费,即时传播。非遗的发展指向是传统文化在当代自主激发自我发展的时代需求,源于非遗的内部因素。
3.传统与创新的冲突
非遗代表地方传统,在传承中需要重视完整性和原真性。虽然传承的完整性和原真性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成不变地接受继承,但是一定程度上表明了非遗对于传统的维护。而文化创意产业从理论到实践,无不体现着创新的意识。“高附加值”的特点本身就说明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性。
然而,非遗和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往往表现为非遗元素与产业创意的结合。两者的结合最终是以新的产业形态进入人们视野。因而最终被大众所熟知的产品只是包含了从非遗中提取出的非遗元素,而不再是原汁原味的非遗。保持非遗完整性、原真性与文化创意产业强调创意新思维,两者有难以统一的地方。
三、文化创意产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合发展的路径
(一)文化创意产业与非遗传承融合必备的前提
如果将文化创意产业与非遗传承融合的发展视角定在“非遗”上,那在“非遗”时代下,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还需具备两个方面的前提。
1.政策的支持
非遗和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关系到国家和地区文化软实力的竞争,因而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实力和国家政策是非遗的传承保护以产业模式开拓新路径至关重要的环境保障。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精神层面的需求也不断提高。高质量的文化需求促进了文化产业的高速发展。国家之间的文化软实力的较量促成的局面就是各个国家和地区政府对非遗保护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政策上给予大力的支持。如2014年8月,时文化部发布的非遗保护传承的 “新十一条”中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 “鼓励非遗衍生品的开发,拓展与丰富非遗的主题及表现形式”等系列指导性意见;2015年12月,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艺、传统知识的开发利用,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2017年《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两份重要国家指导性文件,这些都是为传统工艺走入现代生活提供了纲领性的指导性意见。[2]
2.各方角色的通力合作
有学者指出,在非遗保护中,官方扮演的是主导角色,是提供上述环境支持的主要方面;文化学者是保护的主脑,为保护非遗提供建设性建议;民间是保护的主体,最终实现非遗的存续与发展。[3]
在文化创意产业与非遗传承的融合中,三种角色所发挥的作用应当更具互动性和互补性:“主导”引导非遗价值观的确定,“主脑”促进非遗保护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良性嫁接,“主体”保持非遗的精神意蕴。只有各方角色通力合作,互为补充,融合才能良性有序地得到实现。
(二)以创意为主导的融合模式
1.非遗产业化模式
给非物质文化遗产赋予创意,使其转化成创意产业化模式是当下非遗和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模式。这种模式以现代化产业集群发展模式规模化展示。如各种传统手工艺术品的展览活动、博览会,大型传统技艺的巡回表演等。非遗的创意产业化模式虽然能让非遗有更多的受众,但并非所有的非遗项目都适合,也不能一味地追求非遗的现代性而忽视非遗本身作为传统文化传承至今的“基因”内核。因此过度地商业化和舞台化都是不提倡的。
2.资源整合模式
资源整合指非遗元素与创意要素的整合,在提炼非遗元素的基础上,通过与各种创意要素相结合,创造出新的文化形式和产品。如以国家级非遗项目潮剧为依托,制作出卡通潮剧。这种整合方式发挥空间巨大,推广难度小且商业价值大。站在非遗传承的角度上看,这种整合模式最大的作用是将原本可能鲜为人知的非遗项目,以更容易接受的方式推广到大众视野中,为更多的人所熟悉。这并不能算是真正地传承非遗,也不是非遗本真的展示。卡通潮剧只是具备了潮剧的“形”而缺乏其“神”。但即便如此,如能引导受众发现非遗的价值,进而愿意去了解和接受非遗,也是非常值得一试的。只是要注意不能将非遗与创意化的非遗元素混为一谈。
3.与新媒体结合开发新模式
大数据时代下,以自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传媒渗透到各行各业,作为一个枢纽将各个行业都联系起来。非遗的文化创意产业要想被更广泛地接受,必然需要借助新媒体进行宣传,开发更广阔的文化市场。如首届“成都非遗推广大使”,微博红人李子柒,全网粉丝超5000万人,通过短视频向全球展示了一幅幅中国式田园生活画卷。通过她的镜头,围绕衣食住行,传统竹艺、笔墨纸砚制作过程、酿酒等等传统技艺被直观展示。借助海内外庞大的粉丝群体,这些非遗项目得到了极大地传播和推广,甚至掀起了购买和模仿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