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web1.0阶段:文字时代。
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这一阶段的网络特征为网站产生数据,网民获取信息,以静态、单向阅读为主,文字开始实现远距离的即时传播。天涯论坛、新浪BBS、猫扑等平台为普通大众提供了互动发言的机会,这一时期“网红”概念仅处于萌芽阶段。南派三叔、明晓溪、郭敬明等知名网络作家还仅被成为“网络写手”,这些初代“网红”以文字走红,吸引了大批粉丝,至今部分作者仍有巨大的 IP 力量,如盗墓笔记、小时代等文学作品依托强大的粉丝基础开始影视剧化、游戏化改编,文字时代“网红”对网民的文化生活影响颇深。
2.web2.0阶段:图文时代。
2004年左右,网络传输速率得到提升,以图像为主导、以分享为特征的图文时代到来。终端用户可以在社交媒体网站、博客和在线社区实时交互和协作。这一时期的“网红”大多以行为、言语上的越轨进行自我标榜,或通过具有视觉刺激性的图片吸引受众注意力,形成夸张、搞怪、极丑、极美、炫富等风格分化。代表人物有芙蓉姐姐、凤姐、奶茶妹妹、郭美美等,这些网红能够快速吸引网民的瞩目,社会影响性明显上升,但热度持续性短,成为娱乐文化中的快消品。
3.web3.0阶段:短视频时代。
随着4G的普及,移动互联网进入音频、视频时代。微博、抖音等APP应用再次加速了“网红”文化的发展。网络直播的形式让个体的行为、语言、做法等元素更容易被网络传播,开始有更多的段子手、博主、电商将“网红”作为个人职业。这阶段的网红,大都有明确的专长领域,拥有固定庞大的粉丝群体且具有号召力和变现能力,可以实现名利双收。代表性人物有Papi酱、张大奕、罗振宇等。同时伴随着内容的泛化,“网红”一词已经不再限定于人,动物、物品、场所等都可贴上“网红”标签。
(三)“网红”文化的特征
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网红”文化是由不同领域、不同阶层的人群,基于互联网发展,以人、物、事件、行为为内容并以此产生较大影响的意识形态[4]。不同于传统的青年亚文化群体,“网红”文化是网络技术催生出的网络新社群,呈现出强烈的草根化、非主流化特点,“网红”文化已经遍及内容生产、商业模式、文学艺术、大众消费等多个方面,辐射范围可以扩散到文化、娱乐、教育、健康等一系列精神性领域,是一种特征社会文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