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评估两组患者的STEF、FMA、ADL及MMSE评分,并观察其Holden步行功能分级情况。STEF[6]:包括手部伸、屈、抓、握等多个动作的测试,共10项测试活动,总分100分;得分越高,上肢功能越好。FMA[7]:包含分离运动、联带运动等,运动功能障碍分级:共50项,最高总积分100分,分值越高功能越好。总分<50分表示患肢严重运动障碍,50-84分表示患肢明显运动障碍,85-95分表示患肢中等运动障碍,96-99分表示患肢轻度运动障碍。ADL(Barthel指数)[8]:包含控制大便、控制小便、修饰、用厕、进食、床椅转移、步行、穿衣、上下楼、洗澡等10个评分项目,最高分100分,0—20分为极严重功能缺陷;
25-45分为严重功能缺陷;50-70分为中度功能缺陷;75~95分为轻度功能缺陷:100分为ADL自理。MMSE[9]:用以评价认知功能,包括定向力、记忆力、注意力和计算力、回忆能力、语言能力等评分条目,最高分30分,正常:27-30分,认知功能障碍:<27分。Holden步行功能分级[10]:评价步行能力;0级:患者无法行走或行走时需借助轮椅、两人及以上力量;1级:患者行走时需借助双拐或1人持续有力地搀扶才能行走及保持平衡;2级:患者行走时需持续/间断借助1人力量保持平衡或协调;3级:患者可行走但不安全,且需1人监督指导(言语);4级:患者可独立行走,但上台阶、于不平整地面行走时需1人监护或帮助;5级:患者可独立行走于任何地方。
1.4统计学方法
统计数据采用SPSS20.0软件处理,()表示计量资料,(%)表示计数资料,分别以t值、卡方值作检验,若P<0.05,则数据有统计学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