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地缘关系层面看,东至周氏家风具有传统乡贤文化的鲜明特征,反映了主体对家国共同体的认知与实践已突破宗族之囿,在更广的地域空间将家风建设与家国情怀的互动付诸于乡贤文化的社会化育实践。传统乡贤倚重家族名望,并具有文化和德行两个主要条件,能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广为认同,因而在乡土社会秩序构建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地域文化层面看,东至周氏家族影响力最初是通过乡贤文化的特征体现出来的。“至德周氏,亦皖南之名族也”[3]178,诗书传家、崇儒尚德长期保持在周氏门风之中。
其一,在文化层面。“勤学业”被写入周氏家规之中,周馥曾回忆儿时祖父严格敦促自己学习的情况:“日落后,不许外出,祖父篝灯课读,凡四书中易,解文意,四五岁时皆能通晓,六七岁时,凡乡塾中书读遍矣”[4]。个中信息表明,耕读传家是该家族长期的生活实践,在文化为稀缺资源的乡土社会,这样的家族往往深受乡邻敬重,并因自身在乡土社会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愈发彰显家族文化影响力。如周馥早期在家乡以授学为业,从事乡间教育工作;直至显达之后,出资为家乡建学堂、办义学,如光绪21年捐资重修池州试馆,为发展家乡的教育事业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其二,在德行方面。周氏家教在日常生活实践中极为重视子弟思想道德教育,不仅注重家族内部伦理建设,而且还以善邻为本处理人际关系,这类日常品行自然对乡风、民风建设有着潜移默化的化育功能。如乐善好施是周氏家族的美德,亦是周氏家风的鲜明特征。“余考建德纸坑山周氏,在唐宋有显达者后,皆隐居积善,少登仕籍。至尚书公之曾祖以次,尤以忠厚慈祥著称于世,其济人之贫,急人之难每多逸事,传诸乡人之口。”[5]周氏家规、家训要求子弟“时存利人利物之心”,多行善事,在地缘关系构建上将之付诸奉献乡民、回馈家乡的实际行动,因而具有很强的道德引领力与感召力。其三,置于东至纸坑山特定地域空间看,东至周氏家规、家训又具有乡规民约的属性特征。如《周氏家规十八条》“护阴木”条:“倘有偷取树株,无论大小枝干,无论内外亲疏,犯者罚戏加禁,强者送官究治。每年冬季由族长与首事议定,挨户派丁清理,一次削其繁芜,宽留空档,使树木易长易成,平时不得持刀斧入林。”[6]此条本为宗族内部法规,但显然又具备乡规民约的属性,一家之法能够推而广之成为乡邻通行的规则,周氏家规、家训不乏这方面的约定俗成。总之,以家风为代表的周氏宗族文化所具备的乡贤文化属性,在特定的地缘空间自觉地建立起了与社会政治系统之间的联系,因而在乡土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