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多元共治也成为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乡村治理的大势所趋。但长期以来,受小农意识和保守的政治文化影响,在平凉市的乡村治理主体中,仍是呈现出乡镇政府“一家独大”的管理模式。具体表现为乡镇政府长期习惯于掌控乡村各项管理工作,对乡村过度行政控制,把村委会当成下级,公共产品资源的分配也多是由乡镇政府决定。“村两委”矛盾问题突出,各自为政,给村民自治的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民主体制机制不健全,村民自治在部分地区流于形式。村民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虽在逐步崛起,但民主层次不高,缺乏合作意识和创新精神,使得乡村社会组织的发展仍然处于自发、零散的状态,在数量上偏少,规模上偏小,力量上偏弱,内部管理不完善,参与治理的能力较弱。而“乡贤”作为乡村社会的内部精英,对乡村社会情况十分了解,深受村民们的尊重和爱戴,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但在目前的乡村治理中,没有给与足够的重视,使其游离在治理主体之外,没能将应有的价值最大化发挥。
(三)选择性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倾向突出
我国农村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虽然国家投入“三农”问题的财力逐年增加,但相比新农村建设的需求仍然严重不足。特别是平凉市处于西北内陆,经济基础薄弱,经济总量常年位居全国倒数,导致基层财政非常脆弱,用于农村公共产品投入的财政十分有限,许多乡镇仍然背负着沉重的基层债务。目前,通过走访调研发现,许多农村急需的公共产品主要包括水利灌溉设施、大型农业机械、市场供求信息和良种的培育等等。首先,大型农业机械、水利灌溉设施等是农产品产量稳定和增长的保证,但其普遍价格昂贵,由收入较低的农民自行购置、修建的可能性不大,同时还会造成资源浪费,缺乏效率。所以这些公共产品应由政府进行供给。其次,平凉市许多乡村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市场供求信息的缺乏造成农民盲目生产,近年来常出现大量农产品滞销或贱卖的情况。因此,及时的市场供求信息和销售渠道的提供成为农民们迫切需要的资源。与此同时,部分农民需求较少的公共产品却供给过剩,例如一些发展落后、财政紧张的乡村跟风建设新农村,大力修建广场设施等,虽然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但实际上这些公共设施的利用率极低,造成了财力的浪费。近年来,有些基层政府和领导为了政绩积极执行对自身有利的政策,消极对待看不到眼前利益的政策,有的报喜不报忧,有选择性甚至虚假地向上级报告新农村建设政策执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