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迪厄指出,“场域是指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各种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者一个构型”[](p134)。同时,不同场域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区别,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与变化发展的属性,但“场域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劳永逸地确定,”[](p134),所以,对于场域的理解不能从静态的视角去看待,依托与客观关系的运动,去重新设想和建构适合解决问题的社会空间。
布迪厄认为,在场域内发生活动并使得场域间保持相互联系的个体,是有知觉、有意识的社会人。所以,他出于克服主观主义和实证主义的目的,提出惯习是与客观场域相联系的具有开放性和能动性的性情倾向系统,“来源于社会结构,通过社会化,即通过个体生成过程(ontogenesis),在身体上的体现,而社会结构本身,又来源于一代代人的历史努力,即系统生成(phylogenesis)”[](p184)。因此,惯习能够随着场域的不断调整而调整或者优化自己的结构从而适应场域的要求,并且“惯习作为一种处于形塑过程中的结构,也作为一种已经被形塑了的结构,将实践的感知图示融合进了实践活动和思维活动之中” [](p184),由此说明他的实践社会理论强调关系与实践两大理论支撑。
根据布迪厄的理论,客观性的场域和主观性的惯习之间是相辅相成的。首先,场域和惯习是相互联系的。没有无惯习的场域,也没有不处于场域的惯习。其次,一方面,场域形塑着惯习,惯习成为场域固有属性的外化表现,体现了一种制约关系[]。另一方面,惯习通过发挥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有助于场域的优化重构,体现了一种认知建构的关系。
传统家风家训作为将古代价值理念生活化、大众化的重要载体,是中华传统美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生动表达,也是中国民众伦理道德秩序养成的原始场域,为价值观的涵育提供了富有道德根基的社会空间。而在传统家国同构的社会治理模式下,深受千百年家风家训道德教化的中华各族人民,已经在传统家风家训的场域内形成具有内在稳定性的价值理念,并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引导着民众的行为举止,为人处世,经过一代代人的历史努力,逐渐形成符合时代要求的道德惯习。因此,在新的时代要求下,如何处理场域的转换与惯习和新场域的不适应,成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思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