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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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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3-08-09 

红河州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自治州,居住着哈尼、彝、汉、苗、瑶等11个世居民族,由于受地理条件、生存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影响,形成了多样的文化形态和生活方式[2],也留下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截止目前,红河州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6项,省级非物质文化86项,州级非物质文化190项,县级非物质文化904项;共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992人,其中国家级13人,省级91人,州级399人,县级1489人,初步建立国家、省

、州、县4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

(一)宣传展示,彰显红河非遗特色

红河州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与展示工作十分重视。一方面,红河州在各个市、县建设各类博物馆、文化馆、文化产业园区、传承示范点,将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静态的方式在馆内进行展示;另一方面,红河州以不同民族文化习俗为契机,以短视频、海报、长图、H5等各种新媒体形态呈现红河非遗文化,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开展非遗制作技艺展示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传统戏剧曲艺汇演红河非遗进校园”、“非遗购物节”等动态宣传活动。同时,在春节前后,红河州积极举办“非遗过大年,文化进万家”活动,各地相继推出“长街宴”、“花山节”、“阿细跳月”等展演,鼓励各类人员积极参加各非物质文化遗产评比活动,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弘扬论坛和研讨会议[1],时刻筑牢“人民非遗、人民参与、人民共享”这条主线,促进了各民族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出民族民间艺术的创造力与生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各族群众对非遗保护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产生了重要意义。

(二)以人为本,构建传承体系

一直以来,红河州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在传承人较集中、传承基础较好的区域,依托具有影响力和传承能力的教育机构、企业和个人工作室为传承基地,设立传承点,举办各级传承人培训和展演展示活动。目前,全州共有160个非遗传承点(含未挂牌),其中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传承基地、2个省级非遗保护基地、20个州级非遗保护传习馆(所、室、点)、137个县级非遗保护传习馆(所、室、点)。同时,红河州传承人的传承经费补助工作也十分重视每年根据传承人考核情况,足额发放传承补助,其中国家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省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州级传承人补助每人每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