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里要有个“紧箍咒”
钟兴文
2024年06月24日08:4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综治中心原主任梁道斌违规收取服务费、挪用司法调解过付款;聊城市高唐县时风中学原勤工俭学办公室主任蒋新武挪用学生校服费、保险费、教辅资料费……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这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心无敬畏,未能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这也警示党员干部脑子里要有个“紧箍咒”,切实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毛泽东曾指出:“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非执行不可。孙行者头上套的箍是金的,列宁论共产党的纪律说纪律是铁的,比孙行者的金箍还厉害,还硬。”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夺取胜利、走向强大的成功法宝和重要利器。如果脑子里没有“紧箍咒”,缺少纪律约束,一个政党就会变成一盘散沙,一个人难免行为失范。
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同时也是自觉的纪律。只有常念脑子里的“紧箍咒”,自觉践行纪律要求,把他律转化为自律,才能发挥好纪律的最大威力。在这方面,很多党员干部为我们作出了表率。谷文昌“不许沾公家一点油”,柴生芳不允许“公车里有‘土特产’”,杨业功“不要他人一张宣纸”……这些共产党人常念脑子里的“紧箍咒”,时刻把纪律刻印在心上,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无愧为践行纪律的模范和标杆。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纪律之于党员干部,犹如空气之于生命,一刻也不能缺少。现实生活中,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缺少遵守纪律的自觉。有的不学纪、不知纪、不明纪,在受到处理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违反了哪些纪律;有的选择性执行,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放在一边;有的经常给纪律“松绑”,利益面前丢掉纪律,导致由破纪到破法,脱轨越界、跑冒滴漏,走上不归路。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心中无纪、脚下无根,未能自觉自愿严守纪律、维护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