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新药品管理法回应“我不是药神”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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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9-08-26
今天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64票赞成、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新法回应了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代购境外抗癌新药,算不是假药?该不该处罚?如何处罚?
电影《我不是药神》主人公独家代理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的故事,以及今年的聊城假药案,引发各界对代购境外抗癌新药这一社会问题的普遍关注。对此,新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进口国内未批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的,可以免于处罚。
今天上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新药品管理法的上述新规,回应了社会上对“我不是药神”反映出的社会问题的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