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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授权力度 中科院先行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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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9-11-21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中国科学院迅速响应并下发文件,旨在推动政策尽快落地。

■本报记者 沈春蕾 赵广立 朱汉斌

11月13日,中国科学院印发《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对财政部此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的快速响应和落实。

“此前,中科院院属单位原值超过800万的国有股权转让、划转要报财政部审批,院属单位持股企业的产权登记需要报财政部办理。”中科创星(由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联合社会资本发起创办)创始合伙人米磊告诉《中国科学报》,《通知》明确了上述经济行为的审批、产权登记的审批权力下放,不仅减少审批环节、加快审批效率,进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

快速响应

近年来,我国非常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先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2016),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6),完成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

为响应国家政策,2016年,中科院出台了《中国科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与科技部联合印发《中国科学院关于新时期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意见》。

中科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局长严庆曾指出,这些举措是为了响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既可以促进科研人员理性投入创新创业活动,也可以让科研院所把成果转化变为主动行为。